根据《安徽省商务厅等9部门印发的<2025年安徽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等文件的通知》要求,现对2025年马鞍山市家电及数码“焕新”补贴政策调整如下:一、暂停家电及数码“焕新”政策自2025年12月14日24时起,暂停实施我市2025年家电及数码“焕新”补贴政策(自2025年12月14日24时起,2025年12月21日24时后停止核销),二、有关要求(一)享受2025年马鞍山市家电、数码及家装厨卫“焕新”补贴的订单,参与活动企业需于2025年12月21日24时前开具发票,于2025年12月23日24时前完成申报资料上传,于2025年12月31日24时前完成配送和安装,逾期开具发票、配送安装及提交申报材料不再受理,(二)已按期提交申报材料的企业,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本公告未规定事项,按照《安徽省商务厅等9部门印发的<2025年安徽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等文件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特此公告,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