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5〕152号,一、参评条件申报专利项目需符合通知(附件1)要求,二、项目推荐(一)推荐组织各市知识产权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本辖区专利项目的申报工作,以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自荐的参评专利项目(以下简称“其他名额项目”)由所在市知识产权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统一组织申报、审核和推荐(自荐)工作,(二)推荐名额各市推荐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项目名额和外观设计专利项目详见附件2,申报单位对符合参评条件的推荐项目,各市知识产权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对本辖区所有推荐项目(含其他名额项目),对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还应当征求社会工作、民政等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意见,各市知识产权局、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公示无异议且考察通过的项目出具推荐函(附件4,并与项目申报材料(电子件)、协会推荐意见书或院士推荐意见书(纸件,并附《通知》要求的相关材料)等一并报送省知识产权局,(二)各市知识产权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要认真组织,(三)请各市知识产权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于2025年12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省知识产权局,通过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参评专利项目,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https://www.cnipa.gov.cn/art/2025/10/29/art_394_202263.html)2:推荐名额分配表.doc3:其他推荐名额分配表.doc4: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推荐项目汇总表.doc5:推荐函(参考格式).doc山西省知识产权局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