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生态软件园园区人才住房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中共澄迈县委办公室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生态软件园聚人气工作措施>调整我县人才住房补贴核发有关工作的通知》(澄办发〔2023〕2号)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海南生态软件园聚人气工作措施》中涉及的相关补贴政策将于2025年12月31日截止,全日制本科及硕士学历人才的补贴标准将自2026年1月1日起,恢复至政策施行前的常规标准,若您在2025年12月31日前仍符合申请条件,且有未申请的过往补贴,请务必2025年12月31日前提交申请,若12月未能及时缴纳社保,申请12月份的补贴具有一个月的缓冲期,缓冲期1个月仅针对12月未及时缴纳社保的缓冲,2025年除12月份其他月份不做缓冲,2026年1月1日及之后提交的申请,将统一按调整后的常规标准进行审核与发放,若有疑问请咨询相关部门:67409357、67613166、67409352、67613121,澄迈县就业局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