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姜堰区2025年度城镇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范围及标准的通知》(泰姜政办〔2025〕10号)规定,本轮租金补贴条件如下:具有城区(指罗塘街道、三水街道、天目山街道、梁徐街道,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以下,家庭人均月收入2600元以下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保障面积标准为(以建筑面积计算):1人户20平方米,2人户40平方米,3人户50平方米,4人及4人以上户60平方米,低保和特困职工家庭租赁补贴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4元,其他低收入家庭为每月每平方米12元,20户申请家庭符合公示条件,申请名单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时间7天,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举报电话:88916885(接听时间: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举报地址:区住建局4号楼207室附件:2025年低收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住房租金补贴情况表.xlsx泰州市姜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