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4号)文件精神、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与企业一次性补助,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本批符合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的企业为2户,带动就业2人,补助资金总额3000元,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16日,如有异议者,请致电:0517-85805010、0517-85805013,附件:公示名单淮安区一次性扩岗补助2025年第二批.xlsx淮安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