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修订了《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2025年12月5日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加强对现有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运行管理,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第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服务平台进行指导和管理,第七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则上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服务平台的申报工作,第九条申报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八条所列申报渠道提交《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管理企业(集团)应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进行初审、择优推荐,第十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服务平台列入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名录,第十六条服务平台应当于每年一季度末根据上一年度的能力建设、服务运营情况及本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等填报《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年度运行情况表》(见附件2),通过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中央管理企业(集团)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按本办法第十六条及时将上一年度能力建设和服务运营情况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参加综合评审的服务平台当年不参加年度评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科〔2015〕458号)同时废止,附件:1.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书.doc2.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年度运行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