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镇或者区属公司进行申报,并报送纸质材料(见附件1、2,纸质材料经各镇、区属公司核实情况后将统一汇总后报送至区百强优秀企业认定小组办公室(区经委),当年入驻或者管理的企业合并经济贡献超过2亿元的,3.取消认定情况申报企业年内存在以下情况的,取消认定:(1)企业当年度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行政拘留等性质严重的行政处罚,(2)企业当年度发生较大的安全事故或环保事故,或当年度发生两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3)企业当年度已被列入各相关执法部门联合惩戒或“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4)根据《上海市低效工业用地标准指南》,属于低效工业用地的企业,二、申报流程请各企业于2026年1月12日前申报,具体要求如下:1.电子材料提交:将申报表及相关附件发送至邮箱bqpx2025@163.com,2.纸质材料提交:纸质材料交由所在地单位统一汇总后报送,企业不予申报或逾期申报均视为放弃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