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区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持续培育壮大创业服务载体平台,完善提升创业孵化基地服务水平,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3〕5号)、《关于开展2025年度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复评和认定工作的通知》(渌人社发〔2025〕18号)文件规定,经自主申报、完善信息、专家评审等程序,拟对渌口区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孵化基地复评合格,自发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复评单位有意见,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区人社局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创业股反映,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便调查核实,举报电话:0731-27560852(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指导)株洲市渌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