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组织对全市组建三年(含)以上的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自主评审委员会开展评估工作,书面自查评估报告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对所属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评估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对全省自查评估情况进行抽查,二、评估的主要内容(一)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的基本情况,(二)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承办单位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认真核查各有关评审委员会自查评估报告等有关材料,各职称评审委员会承办单位要于6月10日前完成自查评估工作,并将自查评估报告于6月17日前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7月10日前按有关要求开展抽查工作,四、评估的结果运用各职称评审委员会承办单位结合自查评估情况和量化考核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资料核查和抽查评估情况,确定各评审委员会的评估等次并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评审委员会评估工作中发现的申报人、评审专家、承办单位工作人员、评审委员会、申报资格审查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违纪违规和失职渎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