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关于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营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管委会 | 2025-12-09
是指一家托管机构以其登记的住所或者备案的经营场所作为集群注册区域,是指托管机构为集群企业提供实体工位或者办公室作为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应当加强合作区经营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工作,应当向合作区商事服务局申请经营场所备案或者分支机构登记,第二章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第七条以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房产办理登记、备案申请人使用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房产申请住所登记或者增设经营场所备案的,第八条以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房产办理登记、备案申请人使用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房产申请住所登记或者增设经营场所备案的,将其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用于从事住所托管服务:(一)托管机构申请纳入集群注册管理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应位于合作区内,(三)托管机构应当在集群注册区域内配备专职从事该区域住所托管服务的管理服务团队,第十七条集群企业登记备案集群企业申请使用集群注册区域的实体工位或者办公室作为住所登记或者增设经营场所备案时,由合作区商事服务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第十九条集群注册信息更新报备已纳入集群注册管理的托管机构及其报备的集群注册区域以下信息发生变动的,提前三十日通知并根据实际情况协助集群企业办理住所变更登记或者减少经营场所备案,该集中办公区企业向合作区商事服务局申请办理商事变更登记或者备案时,由合作区商事服务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等予以处理,由合作区商事服务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等予以处理。

更多精选

  • 2025-12-09 00:00:00
  • 2025-12-09 00:00:00
  • 2025-12-09 00:00:00
  • 2025-12-09 00:00:00
  • 2025-12-09 00:00:00
  • 2025-12-09 00:00:00
  • 2025-12-09 00:00:00
  • 2025-12-09 00:00:00
  • 2025-12-09 00:00:00
  • 2025-12-09 00:00:00
  • 2025-12-09 00:00:00
  • 2025-12-09 00:00:00
  • 2025-12-09 00:00:00
  • 2025-12-09 00:00:00
  • 2025-12-09 00:00:00
  • 2025-12-09 00:00:00
  • 2025-12-09 00:00:00
  • 2025-12-09 00:00:00
  • 2025-12-09 00:00:00
  • 2025-12-09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ccw@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5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