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3〕15号)《光明区旧工业区综合提升实施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4〕10号)《深圳市光明区旧工业区综合提升扶持操作规程》(深光工信〔2024〕193号)《旧工业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奖励资金申报指南》相关规定,我局按程序完成了光明区旧工业区综合提升改造补贴项目受理和审核工作,现将拟资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至12月16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名单有异议的,请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单位,我们将对反映人信息及其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经核实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反映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牛山路公共服务平台3楼342B室,反映电话:0755-88212831,电子邮箱:gxjxzl@szgm.gov.cn)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