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2025年东莞市AI+智能终端首展项目操作指引》等文件精神,我局对2025年AI+智能终端首展项目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市场规划与建设科)反映,公示时间:2025年12月8日至12月12日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33号东莞市商务局8楼市场规划与建设科,电话:0769-22817597附件:2025年AI+智能终端首展项目审核表.xlsx东莞市商务局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