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2021年度第二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情况公示发布时间:2022-06-0216:46浏览次数:11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37号)文件精神,经审核,现将第二批4998家拟享受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用人单位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江北区人社局就业管理中心反映,业务监督电话:87353920,附件:江北区2021年度第二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名单.xlsx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6月2日信息来源:区人力社保局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打印关闭上一篇:宁波市江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询价采购江北区2022年数字经济专项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函下一篇:撤销登记(备案)告知书(甬北市监冒告字〔2022〕第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