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源文件点击查看政策解读点击查看政策图解点击查看政策视频解读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丽水市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丽政办发〔2020〕1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丽政办发〔2021〕67号)、《丽水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丽财企〔2020〕100号)、《丽水市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丽商务〔2022〕30号)等文件规定,拟拨付丽水欧森贸易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2024年莲都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资金49.215763万元,现对奖励企业名单和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12月8日-12月1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请以书面等形式反映至莲都区商务局,联系人:王晶晶,联系电话:0578-2110036,附件:2024年莲都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资金明细表.xls丽水市莲都区商务局2025年12月8日附件:附件: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