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通知》(并保障办字[2019]第5号,本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标准为:20元/㎡·月·人,补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家庭保障面积原则上不超过60㎡(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保障家庭,按实际家庭人口数予以补贴),根据《关于明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标准的通知》(并保障办字[2019]第14号,市辖六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保障标准为:按照人均保障建筑面积15㎡保障100元/月·人,家庭保障面积原则上不超过60㎡(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保障家庭,按实际家庭人口数予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