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9号)规定,经我局审核,玉林市到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符合申领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费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5个工作日),公示期从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1日止,如认为公示名单上的申请人实际情况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5年12月1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高校毕业生服务窗口(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邮戳为准,公示名单详见附表,公示期满无群众举报,则按相关政策规定程序给予补贴,附:2025年第二季度玉州区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公示表玉林市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2月5日文件下载:2025年第二季度玉州区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公示表.xls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