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第三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5〕72号苏农计〔2025〕29号)和《关于下达宝应县2025年度第三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宝财农〔2025〕48号文件精神,为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对2023年11月至2024年8月获绿色食品认证的企业和2024年获北京中绿华夏有机产品认证中心初次转换认证证书的企业进行奖补,奖补标准:获得绿色食品认证(含续展)的企业每个产品补助2万元,同一主体同一年度封顶5万元,获得中绿华夏有机产品初次转换认证的企业每家补助2万元,现将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名单及奖补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8日,在公示期内,于2025年11月28日前邮寄或直送至宝应县农业农村局,3号楼3305(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安宜镇安民路4号(宝应县农业农村局,3号楼3305),2025年宝应县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奖补企业明细表.docx宝应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1月24日【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