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4]134号)要求,经新城区人社部门对新申报人才储备基地的单位进行了实地考核评估,现对以下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人才储备基地:1、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蒙古分所2、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森和公证处3、内蒙古网智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5日—10月21日(5个工作日)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访来函等方式对上述公示对象有关情况或问题进行反映,监督电话:0471-6218906邮箱:2053747729@QQ.com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0月15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