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创新型企业全过程培育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宿政办规〔2025〕2号)、《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宿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宿迁市碳足迹标识认证和CNAS实验室认可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宿市监〔2025〕23号)精神,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财政局拟下达2025年度宿迁市碳足迹标识认证及CNAS实验室认可奖补资金项目(统计时间截至2025年11月17日,2025年11月18日及之后获得相应证书的纳入2026年度奖励计划),现予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我局书面反映,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在相关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须在相关材料上签署实名,超出公示期的异议反映一律不予受理,联系方式: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证认可监管处(联系电话:84359781)、宿迁市财政局政法处(联系电话:84363150),附件:2025年度宿迁市碳足迹标识认证及CNAS实验室认可奖补资金项目清单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