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镇建建管〔2024〕83号)等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第三时段镇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在镇江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活动且具备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三个专业类别中的一项或多项资质的建筑业企业,三、申报时间本次信用评价申报开始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9:00,企业的基本信息每个评价时段前可修改重新申报,企业管理能力信息每年申报一次,4.获奖、表彰及社会贡献信息申报,企业须在“平台”内填报各类获奖、表彰及社会贡献信息,各地住建部门于12月16日前完成建筑业企业基本信息、维保技术方案及体系认证信息审核,做好辖区内2025年6月23日以来企业不良信息录入工作,各地住建部门要及时准确地完成相关审核和不良信息录入等工作,各类获奖、表彰及社会贡献信息的审核和不良信息的录入,将企业2025年8月、9月、10月等三个月的实名制管理基础信息导入“平台”,各地住建部门在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审核工作中,将在市住建局网站上公布企业信用评价得分及划分的信用等级,2.信用评价政策咨询电话(市住建局建筑市场处):0511-87057187、0511-87057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