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科技统计年报调查工作,现就本次统计调查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查项目及调查表的种类(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和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科技活动统计调查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调查表,2.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科技活动调查表,(二)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地方财政科技拨款调查表,(三)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表,二、统计调查范围(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单位统计调查1.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调查统计范围:有法人地位的政府部门属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有法人地位有R&D活动的其他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2.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科技活动调查统计范围:转制为企业有法人地位的研究机构,(二)地方财政科技拨款统计调查地方财政科技拨款调查表统计范围:省、地(市)、县本级财政科技经费,(三)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表统计范围:经科技部批准、在报告期开始时结题满一年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做好属地调查单位的统计布置、培训、数据采集、审核和上报等各项工作,四、数据采集流程(一)实施2021年度科技活动单位调查、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按以下四个阶段进行:1.培训和布置(2021年11月-12月)2.基层填报(2022年1月-2月)3.各市收表、审核(2022年2月)4.省科技厅收表、审核与汇总(2022年2月-3月)(二)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年报实施分为两个阶段:1.各市收集、填报(2022年8月)2.省科技厅审核与汇总(2022年8月-9月)(三)客户端安装1.安装客户端,五、数据报送(一)报送时间1.科技机构综合年报及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2022年1月28日前报送,2.地方财政科技拨款调查2022年9月1日前报送,(二)报送材料全程网上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