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经专家评审等程序,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事项,现对拟补助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2月5日—2025年12月11日,单位或个人有实质性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表明真实身份,提供书面的异议理由,单位提出的,应在书面材料上标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在书面材料上签署(不能打印)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市科技局将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6号邮编:300051联系人: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郄燕联系电话:022-58832903附件:2025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拟补助机构名单2025年12月5日附件:2025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拟补助机构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