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关于组织企业申报2026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仲恺高新区科技创新和投资促进局 | 2025-12-05
有关企业:根据惠州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惠市商务函〔2025〕335号)(下称“《通知》”),一、支持内容及标准(一)支持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拓展功能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建区主体、入区企业及其境外控股公司2025年用于合作区项目所支出的相关费用按照以下标准和比例给予支持:1.前期费用、贷款利息和设备投资费用: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60%,设备投资费用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2.海外投资保险、境外企业财产险及境外工程险、境外人员保险、权益资源回运运保费和项目物资出口运保费: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90%,(二)支持对外投资合作高质量发展企业及其境外控股公司2025年用于境外项目(不含境外经贸合作区)所支出的相关费用按照以下标准和比例给予支持:1.前期费用、贷款利息: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60%,2.海外投资保险及特定合同保险、对外承包工程保函、境外企业财产险及境外工程险、境外人员保险、权益资源回运运保费和项目物资出口运保费: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90%,(三)支持对外劳务合作稳健发展对外劳务合作企业2025年为其派遣的劳务人员所支出的相关费用按照以下标准和比例给予支持:1.外派前适应性培训费:每名劳务人员不超过200元,2.实际出资购买境外人员保险保费: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90%,(四)总额限制同一申报主体及其关联企业获得支持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2.对外直接投资项目中方实际投资额不低于100万美元,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美元,5.企业(单位)承诺近三年无违反《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对外劳务合作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二)不予支持的情形1.单个境外项目实际支持金额低于5万元,企业拒不配合或无法补充提供评审需要的相关佐证材料,(三)申报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6年1月5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我局商务口岸组(仲恺投资控股大厦1111办公室)。

更多精选

  • 2025-12-05 00:00:00
  • 2025-12-05 00:00:00
  • 2025-12-05 00:00:00
  • 2025-12-05 00:00:00
  • 2025-12-05 00:00:00
  • 2025-12-05 00:00:00
  • 2025-12-05 00:00:00
  • 2025-12-05 00:00:00
  • 2025-12-05 00:00:00
  • 2025-12-05 00:00:00
  • 2025-12-05 00:00:00
  • 2025-12-05 00:00:00
  • 2025-12-05 00:00:00
  • 2025-12-05 00:00:00
  • 2025-12-05 00:00:00
  • 2025-12-05 00:00:00
  • 2025-12-05 00:00:00
  • 2025-12-05 00:00:00
  • 2025-12-05 00:00:00
  • 2025-12-05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ccw@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5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