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外贸稳大盘促增长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2025〕43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2025年赴阿联酋、沙特开展系列经贸对接交流活动项目进行了初审,涉及企业共计11家,现将初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该批项目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反映,公示时间: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9日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33号7楼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电话:0769-28823612附件: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外贸稳大盘促增长事项)—支持企业参加境外经贸交流活动项目初审结果公示表.xlsx东莞市商务局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