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闽建科〔2024〕33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闽建办科函〔2025〕27号),请各推荐单位加强项目指导管理,各承担单位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过程管理,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联系电话:0591-87520820,各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闽建科〔2024〕33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闽建办科函〔2025〕27号),请各推荐单位加强项目指导管理,各承担单位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过程管理,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联系电话:0591-8752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