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2025〕105号)精神,我局对5个申报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通关物流科)反映,公示时间:2025年12月4日至12月11日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33号3楼通关物流科电话:0769-22817951附件:东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项目(阶段性拨付第一批)审核表.xlsx东莞市商务局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