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温州中安梯联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按照程序向我局申请对文号为温龙市监处字〔2019〕297号行政处罚决定的不良信息进行信用修复,经审查,符合修复条件,拟同意对该不良信息予以修复,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公示期限: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10日电话:0577-85626801地址:温州市龙湾区状元街道文化路1号邮编:325011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