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创新平台管理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创新平台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一、各有关建设单位要按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方案开展平台建设工作,建设期为3年,牵头单位于12月28日前向我厅报送平台明年工作计划,之后每年12月28日前报送平台年度建设情况报告或年度运行情况报告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二、科技创新平台标牌由我厅统一制作,向牵头单位颁发,其他参与单位不挂牌,附件: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创新平台名单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