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协装〔2025〕19号各地级以上市建筑装饰协会、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根据我会《关于受理2024~2025年度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评价申请的通知》(粤建协装〔2025〕12号)有关要求及全省申请参与建筑装饰工程质量评价的情况,我会决定开展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评价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时间安排第二批评价复查时间:2025年12月17日,二、评价依据(一)《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粤建协〔2025〕82号),(二)《关于受理2024~2025年度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评价申请的通知》(粤建协装〔2025〕12号),由申报单位介绍工程项目的施工及质量情况,请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使用情况进行评价,专家组按评分细则对工程实地实物进行检查,专家组对申报项目的申报材料及内业资料对照评分细则进行审查,由专家组通报复查情况,四、评价专家及工作要求自广东省建筑业协会专家库随机抽选专家组成评价专家组,每个专家组由三名专家组成,专家组接待工作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五、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子华谢瑞电话:020-83642506附件:2024~2025年度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评价工作安排(第二批)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建筑装饰分会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