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江县农业农村领域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助实施方案》及相关文件要求,中江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农业农村领域企业就业的补助工作,现将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名单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一、公示内容本次公示的企业为中江县域内注册的农业龙头企业、产业园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乡村工匠工作室、就业帮扶车间、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8类主体,且满足以下条件:1.经营主体条件:(1)依法登记注册,(2)2025年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3.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二、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名单见附件,三、公示时间本次公示时间为3天,自2025年12月3日起至2025年12月5日止,四、异议与监督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中江县农业农村局反映,五、后续工作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中江县农业农村局将按照规定程序,将补助资金拨付至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银行账户,中江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