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5年省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4〕123号)及《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建〔2025〕33号)文件精神,“舟山市跨境电商产业学院人才培养项目”列入2025年省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范围,该项目由舟山同泽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实施周期为2024年11月至2025年9月,实际可列支金额经确认为1,429,821.42元,根据“单个项目补助比例不超过可列支内容的50%”的规定,拟按实际可列支金额的50%予以补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于2025年12月5日17:00截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反馈,联系人:潘灵波,联系电话:2280615,监督人:高志军,监督电话:2023631,舟山市商务局2025年12月3日分享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