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省市驻县各单位、各直属机构、县管国有企业:因《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支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十五条措施(2024-2026年)〉的通知》与《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要求不符,经研究决定给予废止,附件: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12月2日附件: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件名称发文字号1《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支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十五条措施(2024-2026年)〉的通知》沿府办发〔202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