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语音播报0:00/0:00根据《2025年彭阳县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彭农发〔2025〕76号)文件要求,经县农机中心自验和县级项目验收组现场抽查核对、查看资料,2025年彭阳县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示范区建设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项目验收合格,现将《2025年彭阳县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示范区建设拟兑付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5年11月28日—12月1日,共5天公示单位:彭阳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通讯地址或电子邮箱:pyxnjz@163.com监督电话:0954-7012619、12317项目完成情况:共计完成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示范区建设100亩,拟兑付资金43960.00元,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彭阳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反映,以便调查核实,附件:《2025年彭阳县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示范区建设费用表彭阳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