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列入2021年度省级乡村振兴集成创新示范建设县的批复》(浙财农〔2021〕18号)和《关于印发2022年度诸暨市高粱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诸农发[2022]15号)等文件精神,经相关程序,拟建设同山镇高粱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五天,如有异议,联系电话:市农业农村局87170669,市财政局87113456,附件:项目汇总表诸暨市农业农村局二〇二二年六月一日附件:项目汇总表项目名称建设主体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拟计划总投资(万元)申请财政补助(万元)自筹(万元)同山镇高粱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同山镇人民政府王沙溪村、绿剑村、吉水坑村新建和修建排水沟4481米,修建土沟763米,新建涵管68米,新建泵坑2座,蓄水池2座,新建田间操作道2530米,新建挡墙1579米,土地平整68169平方米等田间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