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拟核准珠海市金峰学校举办者由“吴绍谦”变更为“庄雪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至12月5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变更存在异议,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的方式实名反映,我局将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通信地址:珠海高新区香山路439号创新发展大厦A栋8楼,邮编:519000,电子邮箱:gxqjyj@zhuhai.gov.cn,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2025年12月1日附件下载:分享到: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