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创新载体、企业:根据《黄岩区创新券推广应用实施管理办法(修订)》(黄科〔2020〕33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黄岩区2025年第二批创新券申请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材料载体券由创新载体提供兑付材料,企业券由企业提供兑付材料,创新券兑付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如下:1.台州市黄岩区创新券兑付申请表(附件,3.企业自付部分资金发票及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5.服务项目对应的研发项目立项文件、研发辅助账(需盖章),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一份)报送至台州市黄岩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三、注意事项1.企业、创业者购买服务在2万元以下的全额用创新券抵扣,购买服务在2万元以上的,超出部分按50%用创新券抵扣,每个企业、创业者全年使用创新券额度最高为5万元,2.对骗取创新券的企业和创新载体,注销其创新券,附件:1.台州市黄岩区创新券载体兑付申请表2.台州市黄岩区创新券企业兑付申请表台州市黄岩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25年11月18日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