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侯口镇香亭村及有关农户: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宁晋县2022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和目的拟征收香亭村西北位于经六路以东、纬二路以南(东至香亭村地,拟征收侯口镇香亭村土地5.9900公顷,青苗为小麦,三、补偿标准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Ⅴ区片,区片价标准为82.5万元/公顷,依据《宁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晋县城乡供水水源置换项目征迁安置兑付标准>的通知》,青苗为小麦,五、其他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侯口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