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闽工信规〔2024〕3号)和《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到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中小〔2025〕401号),经企业自愿申报、设区市工信部门组织复核、我厅实地抽查等程序,现将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结果公示如下,一、福州锐景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197家企业复核通过(名单见附件1),拟继续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二、福州宏旭科技有限公司等42家企业复核不通过(名单见附件2),拟取消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日至12月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工作日)向我厅实名反馈,并提供佐证材料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联系方式:0591-87672912(厅机关纪委)0591-87833147/87844304(厅中小企业处)附件:1.通过复核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共197家)2.复核不通过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共42家)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