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井陉县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井人社字〔2021〕37号)相关规定:入驻定点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实体给予孵化基地最长不超过3年的一定额度的场地租赁补贴和水电费补贴,截至2025年6月30日,井陉县创业创新孵化基地符合申报场地租赁补贴条件的共68户创业实体,房租补贴金额为1020454元,水电费补贴4600元,合计补贴金额1025054元,公示期: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井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反馈,监督电话:0311-82022201附件:补贴明细表2025.1.1-6.30井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