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高化学(陕西)管理有限公司兑现奖励资金的公示按照《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支持总部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榆林市招商引资中介奖励政策><榆林市鼓励外商投资若干措施><榆林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榆政办发〔2021〕15号),经企业申报,榆林经开区管委会初审,市外事外经局联合第三方审计机构、市财政局复审,高化学(陕西)管理有限公司符合总部落户政策兑现标准,拟兑现第三次奖励资金600万元(市、园区个承担300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5年11月27日-2025年12月4日投诉电话:0912-8130966,来信来访:榆林市高新区建业大道与安居路十字榆林市外事和对外经济协作局榆林市外事和对外经济协作局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