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第三批市级科技发展专项项目申报的通知》(张科发〔2025〕6号)、《关于开展2025年度第四批市级科技发展专项项目申报的通知》(张科发〔2025〕7号)精神,经各区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张家界高新区审核推荐,市科技局主管科室审核、专家评审、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等程序,我局会同市财政局编制了《2025年度第三、四批市级科技发展专项项目安排方案》,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反馈至张家界市科技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监督电话:法制监督与科技安全科0744-8251180派驻纪检组0744-8229912附件:2025年度第三、四批市级科技发展专项项目安排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