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申报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第四批)的通知》(粤商务秩函〔2025〕63号)《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4〕145号)等文件精神,和平县海尔专卖升级改造项目等3个项目符合和平县中央资金第四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的项目入库要求,拟予以入库,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8日-12月4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河源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联系方式:河源市商务局,附件:和平县中央资金第四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拟入库项目(和平县海尔专卖升级改造项目等3个)情况表.xls河源市商务局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