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社〔2022〕258号)、《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规社〔2025〕1号)文件精神,对拟发放自主创业社保补贴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杏花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杏花岭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反映,并提交书面意见,姓名单位名称申请补贴的资金金额(元)拨付标准申请年度补贴金额孙子茜安筑子绘(山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缴纳社保费的三分之二2024年8258陈博太原法诺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实际缴纳社保费的三分之二2024年8258耿文婷太原市杏花岭区维鼎商行实际缴纳社保费的三分之二2025年8059赵宝侦太原市杏花岭区我们的音乐艺术工作室实际缴纳社保费的三分之二2024年7764邢晋豫太原市杏花岭区邢晋豫盲人按摩养生店实际缴纳社保费的三分之二2024年6501联系电话:0351-3044619监督电话:0351-3382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