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源文件点击查看政策解读点击查看政策图解点击查看政策视频解读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促进粮油产业稳定发展的意见》(浙农种发〔2025〕7号)、《莲都区农业农村局莲都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莲都区粮油生产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莲农发〔2025〕194号)文件精神,莲都区继续执行规模粮油补贴政策,早稻、晚稻规模种植面积21286.24亩,每亩补贴280元(其中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白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仅享受省级补贴120元/亩),补贴资金598747.2元,旱粮规模种植面积5761.95亩,补贴标准120元/亩(其中大豆部分补贴220元/亩),补贴资金1143699元,享受粮油复种政策的面积9390.73亩,补贴资金767044元(详见附件),合计补贴资金7849490.2元,资金从粮油规模种植补贴资金列支,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7日-2025年12月5日,请于12月5日前向莲都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反映,附件:莲都区2025年第二批规模粮油补贴资金汇总表.et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11月26日附件:附件: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