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产业基地招商引资工作科学有序开展,现将《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招商引资项目联合评估工作机制(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招商引资项目联合评估工作机制(修订版)为推动产业基地招商引资工作科学有序开展,特制定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项目联合评估工作机制,二、工作职责1、风险效益评估--招商服务局对项目投资方的基本情况、组织机构、资本结构、资金实力、资信情况、经营业绩、股权结构、管理团队、合作模式、投资规模、投资时限、投入产出强度、对地方经济拉动、产业聚集作用等进行评估,2、产业政策评估--经济发展局对新建项目的产业政策、产业方向、能耗指标、“禁限控”等内容进行审核,是否达到国家、省(市)及产业基地规定的标准、“禁限控”等对项目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内容提出入园意见和管控要求,是否达到国家、省(市)规定的标准、“禁限控”等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基地环境影响规划提出意见,(二)项目论证招商服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对项目市场需求(包括对项目市场需求、行业发展方向、未来前景等方面进行论证)、技术可行性、合规性(包括原料、工艺流程、能耗、主要设备、设施、配套设施、技术先进性及合规性等)、经济社会效益(包括落地时限,《项目论证报告》中应声明该项目未触及国家招商引资红线底线,(三)项目联合评估各招商服务部门将本部门预评估完成的《项目论证报告》上传数字化平台,经在线评估后按照《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提级报备机制(试行)》流程执行,六、联合评估要求(一)招商服务部门和各职能部门是工作责任主体,三、经济社会效益论证对项目落地时限、投资构成(土地费用、工程造价、建设期融资费用、流动资金等各项占比)及资金来源、投资强度、亩均产值、亩均税收、就业拉动等方面经济社会效益进行论证,招商服务部门论证意见:经济发展局论证意见:企业服务局论证意见:规划建设管理局论证意见:自然资源沿海分局论证意见:应急管理局论证意见:环保管理中心论证意见: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XX局(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