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评对象截至2025年6月30日建设运行期满3年或通过实验室项目验收的省重点实验室,二、考评要点(一)考评时限: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省重点实验室在代表性成果、科研项目、科技产出、人才队伍、运行管理、开放交流等方面的主要建设成效,三、考评结果及应用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级,不合格等级的省重点实验室安排退出,同一依托单位二级机构(学院、研究所等)建有多家省重点实验室的,考评结果为优秀、良好等级的省重点实验室继续保留,合格等级的并入所在二级机构(学院、研究所等)优秀、良好等级或合格等级中评分较高的1家省重点实验室,逐步实现原则上每个二级机构(学院、研究所等)只建1家省重点实验室的目标,四、有关事项(一)省重点实验室考评申请书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pro.gdstc.gd.gov.cn/)”填写,依托单位应严格审核申报材料,五、时间安排(一)省重点实验室及依托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9:00~12月15日17:00,(二)省重点实验室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17:00,020-83163830(二)广东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欧阳华020-83163476、陈树敏020-83163451(三)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技术支持:020-83163930,83163338附件:1.参加2025年考核评估的省重点实验室名单2.2025年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指标广东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