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办法(2022-2025年)》要求,现将深圳新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补贴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途径,向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反馈,附件:2025年第五批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资金拟补贴项目表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2025年11月27日(联系电话:0755-23336531,邮箱:lhzfjdk@meeb.sz.gov.cn)相关附件附件:2025年第五批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资金拟补贴项目表.docx为您推荐:相关政策解读: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