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市级专利导航项目申报应当符合以下一般性条件:1.申报单位具备较强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专利导航工作基础,3.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根据《专利导航指南》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组建团队,(三)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的申报,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报单位应为开发区(园区)和专利导航服务基地、产业知识产权联盟、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等产业知识产权运营载体,应选择资信良好、有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工作经验的服务机构,应选择资信良好、有企业经营类专利导航工作经验的服务机构,(五)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1.《绍兴市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3.申报单位知识产权工作、专利导航项目团队、保障条件和有效专利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4.专利导航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合作的,还应提供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签订的专利导航合作意向等材料,(三)与申报单位合作的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营业执照等证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资质的材料,(二)项目申报单位申报前请认真阅读《浙江省专利导航项目管理办法》《绍兴市专利分级导航项目实施工作指南(试行)》,受理项目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及时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审核,附件:附件1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docx附件2企业经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docx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1月26日编辑:(方庆)信息来源: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