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个体工商户的分类管理,提升个体工商户长期整体发展质量,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持续做好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的通知》(浙市监经〔2025〕5号)文件要求,我市开展了新一轮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工作,经个体工商户自主申报,部门推荐把关,现将119家拟认定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名单予以公示,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公示期限: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1日联系电话:0575-87016680附件:公示名单.xlsx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