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大连市“十四五”期间国内海洋捕捞渔船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大农发〔2021〕62号)及《大连市海洋发展局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大连市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及“木改钢”奖励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海发〔2025〕77号)要求,新区对申报人员资格进行了初审,以下35艘渔船符合初审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11月26日-2025年12月2日,本次公示不作为最终发放依据,实际发放以渔船检验结果为准,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大连金普新区海洋发展局递交书面材料,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199-2号408室渔业科,电话:0411-66317385,大连金普新区海洋发展局2025年11月26日附件:符合新增减船奖励及转产就业奖励渔船明细.xls责编:海洋发展局。